【衛福部】修正104年11月12日衛部醫字第1041668700號令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」修正總說明之修正要點第四點,請參考附件修正後總說明。
【衛福部】來函(衛部醫字 1041668700C)轉知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」第二條附表修正發布施行,相關來函如附件。